广西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公开征集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2026/05/12 17: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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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区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技术支持与决策咨询作用,提升行业决策科学性与服务水平,根据《广西物业管理协会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区物业管理及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管理、项目运营、工程维保、设施设备、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研究、财务审计、业主自治、纠纷调处等专业方向。

二、入库条件

申请入库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对应高级职业资格,稀缺专业、有突出贡献人才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三)熟悉物业管理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业务标准与发展动态,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并热心行业事业;

(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与相关工作所需的时间和精力,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行业顶尖资深的专家等特色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

(五)无不良学术记录、严重失信行为、违法犯罪记录,且无其他不适宜担任专家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专家应当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地开展以下工作:

(一)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为物业管理项目检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二)接受各级政府采购中心、物业管理招投标代理机构以及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主体的合法委托,承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和业主、业主大会招标投标的评标工作;

(三)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美好家园”等相关活动的考评、复核工作;

(四)受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为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提供技术支持、对物业管理项目是否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情况提供专业技术意见等;

(五)对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复杂专业问题进行解答、论证以及评审;

(六)参与行业矛盾纠纷的调解和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行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及服务规范的前期研究与专家论证工作,参与物业服务规范、服务标准的编制与审定;

(八)参与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和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邀请专家参与的其他活动;

(九)履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提供招标投标评标服务的专家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渠道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可直接申报;

2.单位推荐:各单位可统一推荐本单位的优秀专业人员。

(二)提交材料

《物业管理专家库专家自荐表》(详见附件)。

(三)报送方式

请将纸质材料(单位推荐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报须本人签字)及电子版压缩包报送至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行常态化征集,首批集中申报截止日期至2026年5月29日,逾期申报的纳入下一批审核。

五、其他事项

(一)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与初审,通过审核的拟入库专家名单将在协会官网、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并公告。

(二)申报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两年申报资格;

(三)入库专家享有相应权利,履行保密、公正、合规等义务,并接受协会统一管理与考核;

(四)协会将适时组织入库专家开展培训与政策法规、业务规程辅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丽莹,18178634106;

                陈  会,13517682265;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307办公室;

电子邮箱:gxwyglxh@163.com;

协会官网:www.gxwyglxh.com;

公 众 号:广西物业管理协会。

特此通知。

 

附件:物业管理专家库专家自荐表

 

 

广西物业管理协会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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